由北京中医药学会、台湾中华药用植物学会等单位共同主办“2014第六届海峡两岸中医药合作发展论坛”日前在台中举行。大台中中医师公会理事长蔡淑贞认为,两岸应考虑签订“两岸中医药合作协议”,为两岸中医药产业提供制度化发展。
蔡淑贞表示,两岸中医药互补,有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交流了解彼此在产业发展的状况可以相互成长。两岸应该考虑洽谈签署“两岸中医药合作协议”,让两岸的产官学界可以制度化合作,以利两岸中医药产业互补茁壮发展。
北京市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中心副主任潘越表示,两岸在中医药的产业,有关当局应该先建立磋商机制,将两岸的法令规定、产业发展的现况放在谈判桌上讨论,相互沟通、促进了解,等到有了具体共识,自然能“水到渠成”签署合作协议。(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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