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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两岸服贸协议是授权签署 权威应得到维护

2014-06-17 14:02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商务部:两岸服贸协议是授权签署 权威应得到维护

图片来源:公共商务信息新闻采编中心 摄影:刘冬平

  中国台湾网6月17日北京消息 商务部今(17)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沈丹阳就两岸经贸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关于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协议商谈,两岸业务主管部门和产业界实际上一直保持着沟通和意见交换。希望继续加强两岸经济合作,造福两岸同胞。

  有记者提问:马上就到6月21日了,两岸服贸协议马上签署1周年了,我们也看到因为这个协议引发的争议,有些消息说两岸已经暂停相关机制的谈判,包括货物贸易、包括争端解决机制、航空法令等等,我们看到有部门出来譬谣,我想请问目前相关的协商是不是仍在进行,进展如何?会不会因为台湾服贸签署的进程,而影响到我们对待对岸协商的态度?另外,两岸服贸协议方面如果台湾进行一条条逐步审核,我们是否已经决定可以重返或者下一步怎样处理?

  沈丹阳表示,关于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协议商谈,两岸业务主管部门和产业界实际上一直保持着沟通和意见交换。我们对持续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建设,推动ECFA后续协商的态度没有改变。我们希望继续加强两岸经济合作,造福两岸同胞,我们不希望这一进程受到影响。在此需要重申的是,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是一个已经签署的协议,是两会授权签署的协议,两会授权协商和所达成的协议的权威,应该得到维护。

  此外,沈丹阳还介绍了主要国家/地区对华投资总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他说,2014年1-5月,实际投入外资金额排名前十位的国家/地区(香港、台湾省、新加坡、韩国、日本、美国、德国、英国、法国和百慕大)合计投入460.8亿美元,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的94.2%;同比增长5%,高于全国增幅2.2个百分点。(中国台湾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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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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