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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婚姻家庭协会关于选聘“两岸婚姻家庭建设专家顾问组”成员的公告

2013-07-11 12:0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海峡两岸婚姻家庭协会关于选聘“两岸婚姻家庭
建设专家顾问组”成员的公告

    为凝聚社会各界智慧力量,共同维护两岸婚姻家庭群体合法权益,提升两岸婚姻家庭福祉,海峡两岸婚姻家庭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决定成立“两岸婚姻家庭建设专家顾问组”(以下简称“专家顾问组”),并公开选聘专家顾问组成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专家顾问组的主要职责
    (一)提出完善两岸婚姻家庭法律政策、维护两岸婚姻家庭权益、推进两岸婚姻家庭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参与有关决策;
    (二)参与两岸婚姻家庭建设相关调研和评估;
    (三)参与两岸婚姻家庭领域的辅导培训,为当事人提供帮助;
    (四)参与两岸婚姻家庭领域的交流宣传活动;
    (五)参与、承担两岸婚姻家庭建设相关重大课题研究。

    二、 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富有使命感和责任感,事业心强;
    (二)关心两岸婚姻家庭权益保护,愿意为推动两岸婚姻家庭健康发展献计献策;
    (三)在与两岸婚姻家庭建设有关的社会学、政治学、法学以及婚姻家庭、亲子教育、涉台研究、社会性别、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会保障、公证、户籍、出入境、诉讼、媒体宣传、活动策划、培训辅导等领域内具有较高造诣和能力;
    (四)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五)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并完成所委托工作。

    三、选聘方式
专家顾问组成员的选聘,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自愿申报,择优聘任。应聘人员要完整填写《两岸婚姻家庭建设专家顾问组成员应聘表》(见附件),于2013年8月31日(以收件邮戳为准)前将应聘表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本发送至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
    协会负责专家顾问组成员遴选工作并及时公布遴选结果。顾问组成员将获得由协会盖章的正式聘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两岸婚姻家庭建设专家顾问组成员应聘表

海峡两岸婚姻家庭协会
2013年7月3日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721
联 系 人:郝红梅
联系电话:010-65239426  
手    机:15001133978
传    真:010-65239461
电子邮箱:haohongmeimca@163.com

[责任编辑: 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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