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部委涉台信息  >  涉台信息  > 正文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乐见台港签署经贸合作协议

2013-05-16 17:1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5月16日北京消息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此间表示,台港两地历来互为重要经贸伙伴,乐见两地签署经贸合作协议。 

    商务部今天举行例行发布会,香港大公报记者提问,之前香港特首梁振英在一个会议上说,香港与内地签订CEPA,大陆与台湾签订ECFA之后,香港与台湾应该签订类似的制度性经贸安排,商务部对此有何评价? 

    沈丹阳表示,关于台港签署经贸合作协议,我们认为,台港两地历来互为重要经贸伙伴,商签经济合作协议有利于两地经济互利双赢,也符合两地民众的愿望和利益,我们乐见其成。(中国台湾网  普燕)


[责任编辑: 普燕]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