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25日消息,据央行网站消息,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台北分行签订《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海峡两岸的金融机构除可通过代理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外,也可通过清算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去年12月11日发布公告,根据《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经过评审,决定授权中国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中国台湾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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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告2013年第12号
公布《台湾投资者经第三地转投资认定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