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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农业合作新举措公布 让台果蔬登陆更顺畅

2013-01-30 15:25 来源:导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两岸农业合作新举措

  在2006年6月1日的国务院台办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务院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就两岸农业合作、台湾农产品登陆等公布了几项具体政策,并回答了记者的有关提问。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副主任杨占科表示,“大陆一以贯之的惠台政策有利于消除台果‘登陆’困难,有利于两岸农业发展双赢。”

  供销总社将组团赴台采购

  在国台办昨天上午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副主任杨占科表示,为帮助台湾农民解决水果、蔬菜丰收时出现的销售困难,将适时组织由有实力的农产品供销企业和行业组织组成的台湾农产品采购团赴台采购。

  杨占科说,供销总社作为大陆地区最大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着完善的组织和经营体系,年购销总额超过1万1千亿元,具有经营包括果品在内的农产品的完整网络和丰富经验,与台湾省农会等台湾地区的农业组织的交流和往来由来已久,为两岸农民之间的交流做了不少工作。

  杨占科重点介绍了两件事:一是设立台湾水果展销专柜。2005年7月,由供销总社中国果品流通协会、春林农产品有限公司、君太百货联合设立的大陆台湾水果展销专柜在北京君太百货设立,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二是为台湾地区水果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大陆举办的果蔬产销会提供便利。2005年11月,在供销总社的推动和支持下,来自台湾地区的合作社、农会等8家单位共40多位台湾果农和果商代表,携台湾地区的优质果品参加了供销总社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主办的“2005年中国深圳国际果蔬展览会”,供销总社专门为台商免费提供了展台。达成了台湾浩林农产有限公司等台湾展商分别与大陆4家果品流通企业签署了购销意向书,协议销售水果总量达6800吨。浩林公司负责人当时就表示,要在2006年适当时间邀请大陆相关果品流通企业赴台湾南部各县的水果产地考察,了解台湾果品的优良品质和果品生产的先进技术,探讨合作,这都为双方今年的进一步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杨占科指出,供销总社认真组织系统内外相关企业和组织报名,在此基础上精选优势企业和组织组团赴台采购。目前组织采购团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并与台湾方面进行了初步沟通、协商,力争早日成行,以达到帮助台湾农民解决农产品丰产滞销的问题,同时也为大陆消费者提供来自祖国宝岛台湾的新品种、高质量的农副产品,实现互利双赢之目的。

  交通部将开放“绿色通道”

  交通部公路司副司长李华在昨天的国台办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为了做好台湾地区农产品在祖国大陆的公路运输服务和通行保障工作,交通部决定:开放台湾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

  李华介绍说,大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网络主要由“五纵二横”七条线路组成,于2006年1月15日全部开通,贯穿了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实现了省际互通。

  他说,凡整车运输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和新鲜的肉、蛋、奶等鲜活农产品的合法运输车辆在绿色通道上通行时,可享受以下三项优惠政策。一是可以享受沿线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为鲜活农产品运输制定的通行费优惠政策。目前,大陆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落实了减免通行费政策;二是可以优先通行沿线收费站设置的“绿色通道”专用道口,提高通行效率;三是对有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长时间滞留车辆。

  李华指出,凡台湾地区生产的农产品,在大陆通过公路运输至销售地,符合大陆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规定的合法运输车辆,全部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农业部将出台更多惠台措施

  在昨天的发布会上,农业部办公厅副主任何子阳介绍海峡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情况时指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祖国大陆投资的台资农业企业达5000余家,实际使用台资近40亿美元,两岸农业合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何子阳表示,我们将随着两岸农业合作不断深入,适时出台一些促进台湾农业企业和农民到大陆发展创业的政策措施,为他们在大陆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优美的环境和完善的生产条件。(驻京记者 李雪梅)

[责任编辑: 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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