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部委涉台信息  >  涉台信息  > 正文

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会见台湾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长(2010.03.18)

2010-03-19 14:40 来源:公安部网站 字号:       转发 打印

   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18日在京会见了台湾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长林德华一行。国务院台办和公安部相关业务局领导参加了会见。

  陈智敏首先对林德华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随后向客人介绍了大陆公安机关的主要职责以及当前社会治安的情况。他表示,今年以来,大陆公安机关在公安部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管理模式,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公安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圆满完成了全国两会安保任务。

  陈智敏指出,2007年双方建立联系渠道,正式开启了两岸警方交流合作的大门。在合作初期,大家克服了许多困难,做了许多开创性工作,特别是在推动两岸共同打击犯罪方面倾注了不少心血。几年来,两岸警方合作交流的实践为《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签署,积累了宝贵经验。《协议》签署以来,两岸警方的合作不断深化、了解逐渐加深、成效日益显现,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维护了两岸社会秩序,保护了两岸民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两岸民众的好评。特别是在共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的高发势头,两岸警方应该在《协议》的框架下,增进交流交往,提升合作水平,同时顺应两岸人民的新要求、新期待,坚决打击各类不断涌现的新型犯罪,维护两岸同胞的切身利益,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林德华等表示将致力于推进两岸警方的交流与合作,努力将共同打击犯罪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责任编辑: 王伟]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