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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2013年两岸婚姻家庭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2013-07-11 12:4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为推动两岸婚姻家庭研究,增进两岸婚姻家庭福祉,促进两岸婚姻家庭服务,现发布民政部2013年两岸婚姻家庭政策理论研究课题指南。

    一、自选课题方向

    (一)两岸婚姻的历史、现状、发展趋势及影响研究。

    ——两岸婚姻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

    ——两岸婚姻对台湾社会的影响

    ——两岸婚姻对两岸交往融合的影响

    (二)两岸婚姻家庭服务研究。

    ——两岸婚姻家庭基本状况与利益诉求研究

    ——两岸婚姻家庭服务发展战略研究

    ——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服务两岸婚姻家庭的民间团体研究

    (三)权益保障研究。

    ——离婚诉讼中大陆女性配偶权益保护研究

    ——涉台婚姻配偶身份利益保障研究
  
    ——在台大陆配偶与外籍配偶待遇比较研究

    ——大陆与台湾两岸婚姻家庭制度衔接研究(从户籍、出入境、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角度)

    二、委托研究课题

    (一)大陆两岸婚姻家庭相关政策及制度研究。

    此课题可从结婚、离婚、生育、户籍、出入境、公证等角度进行论证。

    (二)台湾两岸婚姻家庭权益相关制度规定及评估。

    此课题可从结婚、面谈、居留、身份获得、财产继承、就业、学历采认等角度进行论证。

    三、研究要求及成果形式

    (一)研究要求。

    以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增进两岸婚姻家庭福祉为目标,以解决两岸婚姻家庭群体合理诉求为着眼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解决两岸婚姻家庭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新思路、新理论、新对策。

    1.自选课题可由研究者在选题方向内拟定题目。委托课题申报者须按要求填写《委托课题申请表》(附件1),经评审后方可立项。委托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1日。委托课题按照《委托课题申报说明》(附件2)的要求进行申报。

    2.研究成果要求观点明确,内容翔实,文风严谨,行文规范。

    3.研究成果要求未公开发表,突出原创性、创新性、实用性。已发表和已获奖论文、其他课题成果不得参加结题。文字责任由课题或论文作者承担。

    4.来稿务必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

    (二)成果形式。

    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为书面研究报告,要求如下:

    1.自选课题报告不少于1万字。

    2.委托课题报告不少于3万字。一般应为总报告形式,若有专题调研分报告、重大问题研究分报告、相关研究资料等分报告,原则上每篇不超过5千字。

    3.课题报告有关版权、版式、注释及学术规范等要求参见《课题报告写作要求》(附件3)。

    四、研究成果提交与评审

    自选课题、委托课题承担者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课题的研究,于2014年4月30日前,以书面(3份)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研究最终成果发送至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信封上请注明“两岸婚姻家庭政策理论研究课题”字样。通过评审并结题的课题报告的著作权属于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没有通过评审的课题报告不予结题。

    自选课题成果,由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论文若干篇,颁发获奖证书。委托课题给予资助,研究成果由评审委员会评审验收,通过评审后颁发结题证书。

    五、优秀研究成果的公布与出版

    优秀研究成果的目录、作者、所在单位将在民政部网站和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网公布,部分优秀研究成果将在适当时候结集正式出版。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海峡两岸婚姻家庭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100721

    联 系 人:郝红梅

    联系电话:010-65239426

    手 机:15001133978

    传 真:010-65239461

    电子邮箱:haohongmeimca@163.com 

民政部办公厅
2013年7月8日

[责任编辑: 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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