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部委涉台  >  涉台信息  > 正文

证监会:未来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有望投资台湾(2008.11.28)

2008-11-28 10:59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针对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将可投资台湾的说法,证监会有关负责人28日表示,两岸关系出现转折性变化,两岸经贸往来和金融合作日益密切,这是一个大的趋势,未来QDII有望投资台湾。

  与证监会没有签订合作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QDII可以投资3%,签订合作备忘录以后可以投资10%。证监会与台湾没有签订合作备忘录。

  此前,由于台湾方面的政策限制,大陆QDII不能投资台湾。

[责任编辑: 杨永青]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