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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ECFA使两岸经贸跨新时期

2013-06-25 13: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陈星25日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介绍2010年两岸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后,在经贸合作方面取得的具体成果。陈星称,ECFA以后,两岸经贸关系跨入了新的时期。

  陈星说,一是框架协议成功签署,两岸合作开创新局。两岸业界有共识,认为这个签署标志着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在经济领域率先得到了突破。

  二是“早期收获”的具体表现。在货物贸易方面,早期收获大陆对台湾开放557项产品零关税,台湾对大陆开放267项,实施两年半以来,台湾方面享受零关税货物的金额达到148亿美元,享受减免关税优惠50亿人民币,大陆方面产品也享受到相应待遇,出口台湾的产品大概28亿,享受优惠关税,减免关税额是5.8亿人民币。

  三是协议签署以后,两岸成立了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为两岸经贸交流搭建了机制性的平台,在经合会下面成立了6个工作组,涉及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保护、争端协议商谈、海关合作、产业合作。

  在6个工作组机制平台上,双方全方位开展交流与合作,奠定了非常好的合作机制平台。而且就重要议题进行商谈,比如今年初两岸经贸社团互设了办事机构,这也是史上一个重大突破。

  陈星还表示,有一些双方有兴趣的试点项目合作也逐步取得了成果,比如LED照明、液晶面板、电动汽车、无线城市、冷链物流作为重点推动的试点项目,取得了很好成果,选定了试点城市,拟定了下一步的发展规划。

[责任编辑: 郜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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