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部委涉台  >  涉台信息  > 正文

外交部就美对台军售答问 重申反对立场(2010.01.26)

2010-01-26 10:57 来源:外交部网站 字号:       转发 打印

    2010年1月26日,外交部发言人马朝旭举行例行记者会。答问如下。

    问: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在25日记者会上指责中国控制言论自由,你对此有何回应?另外,美国已经决定向台湾出售“爱国者-3型”防空导弹等先进武器,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中国政府依法保护公民言论自由,中国宪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中国人民享有广泛的言论自由,他们对此最有发言权。

    中方坚决反对美售台武器,我们这一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也是坚定不移的。事实上,中方已多次就美售台武器问题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我们再次敦促美方充分认清售台武器问题的高度敏感性和严重危害性,恪守中美三个联合公报特别是“八·一七”公报原则,停止售台武器,以免损害中美合作大局。

    问:鉴于近日美国对台军售和谷歌事件等,中方如何评价当前的中美关系?

    答:过去一年,在双方共同努力下,中美关系保持了稳定发展的势头。这一局面来之不易,值得双方倍加珍惜。一个良好的中美关系符合两国和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有利于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我们希望美方与中方一道,认真落实两国领导人就发展新时期中美关系达成的重要共识,遵照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和《中美联合声明》的原则,加强对话、交流与合作,特别是要尊重彼此的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妥善处理敏感问题,以推动中美关系健康稳定向前发展。

[责任编辑: 杨笑]

相关阅读: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