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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海关首度携手为ECFA货物装上“电子身份证”

2014-04-10 15:29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为:厦门海关关员借力新系统核对ECFA货物相关信息 陈幸曼/摄  

  4月1日,厦门海关关员借助海峡两岸海关首度携手开发的“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迅速为一票来自台湾,货值达160.31万元人民币的玻璃基板完成申报工作,标志着“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在厦门海关顺利运行。

    系统运行首日,厦门海关共为31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项下享受关税优惠的货物办理通关手续。

  “有了这个系统,ECFA货物就像有了‘电子身份证’一样”,厦门海关隶属高崎机场海关审单关员小姜介绍道,“通过这个系统,我们在核对ECFA项下货物原产地证书等信息时,可以看到台湾海关实时传过来的电子数据,在提高通关速度的同时,也有效地避免了持假证或其他不规范现象。进口企业也可借助该系统了解货物原产地信息的真假,便于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产地证书是企业享受ECFA优惠关税待遇的重要凭证,“两岸海关电子信息交换系统”上线后,两岸海关可实现原产地证书等数据的实施传输、比对。

 

 

[责任编辑: 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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