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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首次保险监管合作会议召开 加强下一步合作

2013-10-18 17:1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0月18日北京消息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10月17日,海峡两岸首次保险监管合作会议在台北召开,大陆方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项俊波和台湾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曾铭宗就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和《海峡两岸保险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框架下进一步加强海峡两岸保险监管合作、促进保险机构互设及业务经营、深入交流保险事务等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讨论。

  在加强海峡两岸保险监管合作方面,2009年11月,海峡两岸保险监管机构签署了《海峡两岸保险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MoU),正式确立了双方合作机制。备忘录签署后,双方保持着顺畅沟通,就保险监管相关内容进行了有益交流。为进一步深化合作,双方就进一步加强监管合作达成如下共识:一是双方明确了日常联系人员、联系事项、联系方式和书面资料提供方式等内容;二是双方机构主要负责人及业务技术层面将分别举行定期及不定期会议,就双方共同关心的监管合作问题交换意见。互访参与人员为双方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由双方轮流在两岸主办。业务技术层面互访视实际需要不定期举行;三是双方原则同意在有关规定的许可范围内,经协商同意,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现场检查。

  在促进保险机构互设及业务经营方面,大陆方面欢迎符合条件的台资保险业机构到大陆设立或参股保险营业机构,对于相关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积极考虑;对于合资寿险公司增资事宜,双方将协调解决;支持符合资格的已在大陆设立营业性机构的台资保险业机构参与上海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试点项目。台湾方面欢迎符合条件的大陆保险业机构赴台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及参股保险业机构;就取消大陆保险业机构赴台设立代表处或办事处及参股评级要求事宜,台湾方面已进入修改规定阶段。

  双方将在保险事务交流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海峡两岸保险业在合编保险英汉辞典部分已有具体成果,双方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研究推动有关合作。加强海峡两岸保险业业务往来及专业交流,促进两岸保险业在保险理赔服务及损害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合作。加强两岸技术交流以共同防范保险欺诈和销售误导。2011年8月19日,大陆方面保险行业协会与台湾方面财团法人保险犯罪防制中心签署了《海峡两岸共同防范 (防制)保险欺诈(诈欺)犯罪合作谅解备忘录》,并在框架下开展了积极合作,未来双方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合作机制。双方还就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自然灾害风险、发展相关保险服务等议题交换了意见。

  加强海峡两岸保险业合作是双方保险业界的共同愿望。海峡两岸首次保险监管合作会议的成功举行,适应当前海峡两岸保险业合作发展的需要,对于推动两岸保险业深度合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双方表示,海峡两岸保险业将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与深化合作,促进保险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及保险监管不断完善,实现海峡两岸保险业健康稳定发展。(中国台湾网记者 马迪)

[责任编辑: 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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