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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两岸科技交流合作焦点

2014-03-19 14: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社北京3月19日电 (记者 路梅)科技部港澳台办负责人近日就两岸科技交流情况接受中新社记者访问时指出,在全球经济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两岸应加强科技合作,尤其是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合作成为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的焦点。

  这位负责人表示,当前,大陆支持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把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作为带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而台湾也正积极推动发展六大新兴产业和十大重点服务业。可见两岸在发展新兴产业、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具有高度的重叠性、关联性、互补性,其中孕育着巨大的商机,两岸应加强合作,推动两岸经济、科技的大发展,从而提升两岸的国际竞争力。

  2014年,科技部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研发机构和企业按相关要求申报大陆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对于台湾优秀科技人员,在满足年龄、职称、学位等基本条件时,有正式的合作协议或受聘于课题承担单位,协议期或聘任期覆盖课题的执行期,且每年在课题承担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还可以作为国家科技项目课题负责人。

  这位科技部港澳台办负责人介绍,近年来,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得到两岸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的高度重视,在两岸科技、产业及学术界的共同努力和推动下,合作领域日趋广泛,交流形式越发多样,合作渠道不断拓宽,从最初的人员交流逐步向寻求实质性合作转变,为推动两岸科技进步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特别是去年11月底,首次由两岸科技主管部门主导的海峡两岸科技论坛(第二届)在台湾举办,此一盛会对进一步深化两岸科技产业合作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他还指出,两岸已经开展的科技交流项目领域涵盖生物医药、数控技术等方面;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拓宽在人员互访、两岸科技交流平台、基地园区合作等层面的现有渠道,深化在LED照明、生物医药、现代农业、信息技术等领域的沟通,共同发掘新的发展方向。

  关于商签两岸科技合作协议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从两岸科技与产业领域合作多年来的积累和现实需求来看,推动签署两岸科技合作协议,构建常态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机制,对两岸科技与产业合作的领域和推进步骤等进行顶层设计,对推动两岸科技关系稳定有序向前发展,建立更加稳定、紧密的合作关系至关重要。科技部将与有关部门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商签两岸科技合作协议。(完)

[责任编辑: 普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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