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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推动两岸教育事业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2012-09-05 06:4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9月5日北京消息  2008年以来,台湾学生来大陆求学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教育部港澳台办公室负责人日前接受中国台湾网专访时表示,希望进一步推动两岸文教交流合作协议的签署,促进两岸教育事业的互惠互利与共同发展,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中国台湾网:台生在大陆求学已走过二十多年历程,当前的状况如何,未来有什么新趋势?

  教育部:台生大陆求学已走过二十多年历程,自1985年大陆高校开始向台湾地区招收本科生以来,截至目前,大陆共有219所高校招收台湾学生,在大陆就读的台生人数已达7346人。

  台生赴大陆就读主要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免试招生以及单独命题考试三种方式。其中统一招生考试包括内地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本科生考试(即“联招考试”)以及内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考试。免试招生起始自2010年,内地高校可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学测”成绩免试招收台湾学生。目前,有8所福建省高校可单独对台招生。

  2011年,台湾地区134所院校首次面向大陆招收学历生,录取人数共计976人,目前实际在学人数为928人。我们相信,随着两岸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深入发展,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台湾学生选择来大陆高校学习深造。

  中国台湾网:2008年至今,教育部对台生开出了多项优惠政策,给台生来大陆就读创造了好的条件,这些政策的实施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台生对此有何反馈?

  教育部:大陆方面一直高度重视大陆高校招收和培养台生工作,2005年以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台政策。“同等收费”政策使在内地高校就读的台湾学生按照内地学生标准,实行同等收费。“专项补贴”则由中央财政根据高校招收台湾学生的实际人数,给予专项补贴;我们还设立了专门的台湾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覆盖率超过30%。        

  在这里我想特别说一下“放宽免试入学标准”:为进一步方便台生来大陆学习,教育部自2011年起将大陆高校依据台湾“学测”成绩招收台生的标准由“顶标级”放宽至“前标级”,在大陆台商子弟学校就读的台生标准放宽至“均标级”,这为更多有意到大陆求学的台湾学子进一步敞开了大门。

  此外,2012年6月,在福建举办的海峡论坛上宣布了“允许台湾学生申请大陆高校教师资格证”的最新举措。各项惠台政策的实施受到岛内民众普遍欢迎,反响良好。  

  中国台湾网:除了两岸学生直接交流,大陆也一直积极推动两岸教育界的交流。这种互动取得了什么样的成就,收获了哪些成果?

  教育部:近年来,教育部紧紧抓住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轨道的契机,利用教育系统规模性、民间性、灵活性等特点,发挥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各项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持续不断地扩大两岸各界,尤其是基层民众和青少年的交往,让更多台湾同胞从中受益,全面构建两岸教育的“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局面,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两岸教育领域保持良性互动;二是两岸高校交流机制建设得以大力推进;三是两岸教育人员往来的层次与规模不断提升;四是对台教育重点交流项目充分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中国台湾网:近两年来,签署两岸文教交流合作协议的呼声一直很高。如果要签两岸文教交流合作协议,您认为协议主要应发挥什么功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应朝哪个方向发展?

  教育部:两岸签署文教交流合作协议一直受到高度重视。2008年12月,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愿意协商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推动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迈上范围更广、层次更高的新台阶。”2012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会见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时指出:“应该积极考虑在文化教育领域商签相关协议,以推动两岸文教交流机制化向更高水平迈进。”

  我们希望文教交流合作协议能够立足现在,谋划长远,发挥优势,着眼创新,涵盖教育领域的全方位和各层次,包括人员往来、学术交流、学历学位互认等,促进两岸教育事业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中国台湾网记者 李徽 杨丽)

[责任编辑: 田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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