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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祖远:构建两岸海运大通道(2009.05.17)

2009-05-18 15:10 来源: 字号:       转发 打印

  海峡论坛大会今天(5月17日)上午在厦门举行,海峡两岸各界代表围绕拓展两岸交流合作中的重点、热点议题进行主题演讲,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名誉理事长徐祖远提出构建两岸海运大通道。

  徐祖远指出,海运是两岸贸易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去年《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的签署及两岸海运直航的全面实现,不仅为加快两岸贸易发展提供了更为可靠的保障,也为拓展两岸海运服务方式,增加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推进两岸交通一体化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尽管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两岸贸易有所下滑,但截至2009年4月底,两岸实际直接通航港口已达50多个,两岸共有110余艘船舶参与直航,1至4月份累计运输货物2000多万吨,减少运输时间3万多小时。据统计,高雄港今年2、3月集装箱吞吐量环比增加了30%,出现了多年少有的大幅增长。两岸直航为两岸携手克服金融危机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为促进两岸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合作,大陆方面已在2007年率先开放了台湾公路和航运企业在大陆投资,设立相关机构,并自2008年12月15日起,对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和所得,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徐祖远指出,台湾海峡是一条繁忙的运输要道,气象多变,海况复杂,运输安全至为重要。昨天召开的两岸海上直航圆桌会议,对协商建立两岸在航运领域的长效协调机制,加强对口磋商,推动和深化两岸在航运管理、海上安全、海上搜救打捞及船舶检验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和见解,并达成多项共识。

  为全面落实《海峡两岸海运协议》,构建两岸海运大通道,徐祖远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海峡两岸航运交流协会和台湾海峡两岸航运协会为平台,尽快在两岸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人员之间建立直接联络机制,及时协调处理《海峡两岸海运协议》实施中的相关业务。

  二、加强对两岸航运市场的管理,按照《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确立的原则和市场供求关系,进行宏观调控,培育适度开放,安全便捷,竞争有序的两岸海运市场。

  三、采取积极措施,尽快将现有从事两岸间集装箱班轮运输的方便旗船舶更换为两岸登记的船舶;鼓励使用两岸登记的船舶从事两岸间液货运输;支持两岸班轮公司合作经营,共同维护两岸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和深化两岸在海事管理、海上搜救等方面的合作,适时举办海上联合搜救演习,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保障台湾海峡航行、人命、财产和环境安全,让航行更安全,海峡更清洁。

  五、委托两岸验船机构尽快协商制订直航船舶共同技术标准,保障船舶运输安全。

  六、全面落实《海峡两岸海运协议》,积极推进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和大陆航商在台免税等问题。

  七、应重视和加强两岸青少年的交流,鼓励两岸院校积极组织青年学生之间多沟通、多交流、多交往,让中华民族精神在青年一代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责任编辑: 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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