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审批
项目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是否具备生产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的资格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3.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01年农业部令第4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办事条件:
1.经企业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
2.需报送以下材料:
⑴企业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告
⑵《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⑶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种子生产技术人员资质证明
⑷企业注册资本证明材料
⑸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⑹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
⑺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
⑻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的情况介绍
⑼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的情况介绍
⑽种子生产地点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⑾生产品种情况介绍(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
⑿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⒀品种审定证书
办理程序:
1.材料受理。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
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办理批件。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超过3个月)
收费标准: 5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58条,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 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价费字[1992]452号)
[责任编辑: 王伟]